主题:剧毒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培训
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部门的要求,涉及剧毒、易制爆化学品生产、经营、购买、使用、储存、运输、处置的企业的从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。我们定于2026年8举办2期剧毒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培训,请企业安排人员参加培训,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和上岗证,企业可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购买剧毒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备案手续。
因公安部发布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》(第154号令,2019年8月10日起施行),新增内容纳入培训教材,2019年8月份之前培训的从业人员须重新培训考试。其中易制爆化学品指的是:公安部编制的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》(2017年版)酸类、硝酸盐类、氯酸盐类、高氯酸盐类、重铬酸盐类、过氧化物和超氧化物类、易燃物还原剂类、硝基化合物类及包括硝化纤维素等9大类危化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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