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活动已结束,注册已经关闭。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查看更多活动

课程背景
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于2021年8月21日颁布,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生效。该法的颁布也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进入新时代。用人单位的各个部门,尤其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,在用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均会接触到员工的个人信息。如何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判定什么信息是员工个人信息,什么情形下可以处理员工个人信息,能处理到什么程度,公司对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?跨境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制?以及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法律后果等一系列的问题,对于用人单位如何管理个人信息都带来了全新的挑战。


课程内容

一、个人信息以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定义

1、个人信息的定义

2、敏感个人信息的范围

3、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的关系


二、个人信息处理的定义及处理原则

1、个人信息处理的定义

2、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


三、用人单位处理员工个人信息的规则

1、什么情形下可以处理员工个人信息

2、通常情形下,企业处理员工个人信息的范围及目的,对于已收集的员工个人信息(如婚育状况、体检报告等)的处理

3、处理员工敏感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则——指纹打卡、人脸打卡数据收集的合规问题

4、处理员工个人信息的告知义务

5、企业对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

6、企业对员工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

7、企业委托第三人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(委托招聘)

8、企业向第三人收集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规制(如何开展对应聘者的背景调查及应对第三人对前员工的背景调查)

9、员工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

10、员工个人信息与员工隐私的关系(如何看待调取行踪信息、监控工作邮箱及工作区域等行为)

四、跨境提供个人信息的的监管规则---境内的外资企业什么情形下可以向境外母公司提供员工个人信息


五、企业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法律责任

1、行政处罚责任

2、民事赔偿责任

3、刑事责任

主讲人: 冯老师,培训中心特聘劳动法讲师,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,善于处理劳动纠纷,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近2000宗,成功处理过多宗群体性争议,曾获"广东省优秀劳动仲裁员"称号,实战的讲课风格广受企业欢迎。撰写了数十篇劳动专栏文章。

时 间:2021年11月19日(星期五) 下午14:00—17:00

13:00—14:00 签到 14:00—17:00 上课

地 点: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上步大厦20楼A—F座

深圳外商协会培训室(地铁1号线、6号线科学馆站D或E出口)

费 用:会员企业500元/人,非会员企业750元/人

付款方式:转账或现场交费

收款单位:深圳外资企业管理培训中心

开 户 行: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

账 号:7441010182600076343

联系人及电话

黄老师83661516、13641437527(同微信)

朱老师 83660140、13509665061(同微信)

周老师83660160、13714492547 (同微信)

地点

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
中国广东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上步大厦20A-F

查看路径

联系我们

更多活动及场地信息,请发送邮件至zhumin@ecnia.org联系我们。

合作伙伴